1月22日,《**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入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新聞發布會召開,湖北省物價局副局長顧棟材介紹,湖北將全力推進能源價格市場化,電價天然氣價由市場決定。
電價天然氣價由市場決定
根據《實施意見》,湖北將合理制定電網、天然氣管網輸配價格,建立主要由市場決定能源價格的機制。
湖北將分步放開公益性以外發售電價,擇機放開非居民用氣價格,適時放開成品油價格,逐步實現能源供給側和用戶側價格市場化。
2017年,湖北將研究出臺《湖北省天然氣價格管理辦法》,著力提高管網利用效率,減少輸配氣環節,降低管輸成本,并將根據國家政策研究建立非居民天然氣銷售價格與門站價格聯動機制。
推動能源直接交易
2017年湖北將繼續擴大電力直接交易規模,把污水處理廠、互聯網等環保類、戰略新興產業類企業優先納入電力直接交易。
同時,湖北降低直接交易門檻,不斷擴大參與電力直接交易企業范圍。繼續支持用氣大戶直供交易試點,利用市場形成價格機制降低工商業企業用氣成本。
促進電力交易平臺建設
湖北將通過搭建公開透明、功能完善的電力交易平臺,實現發電企業上網電價由用戶或售電主體與發電企業通過協商、市場競價等方式自主確定。逐步實現基本保障用電和公益性用電以外電量全部通過交易平臺進行交易。
此外,湖北將建立中長期交易機制,有序推進體現有效競爭的短期和即時交易機制,逐步構建主體多元、競爭有序的電力交易格局,降低電力交易成本;打破發用電量計劃模式,支持水力發電低價電量、跨區域低價電量通過交易平臺進入市場,爭取打造區域性、***電力交易機構。
推動售電側市場化降低企業用能成本
對于符合條件的高新產業園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允許組建售電主體直接購電。
2017年,湖北將實施高可靠性供電費用減免措施,直接降低相關企業用電成本。